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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 2018年全省资产评估行业 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| 作者: | 发布日期:2018-05-16 08:37:00   |     

关于开展 2018年全省资产评估行业

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

黑评协〔2018〕17

各资产评估机构:

根据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<2018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、《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》(下称“检查办法”《黑龙江省资产评估行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》要求,省资产评估协会(下称“省评协”)决定近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8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目的

通过检查,进一步提升资产评估机构执业水平,规范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业行为和职业道德,增强资产评估行业的社会公信力。

二、检查对象

今年是我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第三轮的第四年,检查对象采取抽选方式确定,由检查人员代表(随机产生)在待查机构名单中随机抽选,抽选比例为机构总数的20%。涉及投诉举报、受到行政处罚,或因内控不严、管理不规范而出具过质量有问题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,可作为重点检查对象。

三、检查范围和内容

检查范围以检查对象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和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9月30日之前,且2017年12月31日之前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主,以中评协2017年9月之前发布的《资产评估准则》为标准。采取抽选方式进行,也可根据检查需要作必要延伸。

检查内容主要是资产评估报告的质量情况。检查重点是:是否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履行了适当的评估程序;是否全面履行评估业务所需的系统性工作步骤;工作底稿是否能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,支持评估结论;资产评估报告是否清晰、准确的陈述报告内容,有无误导性表述;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出具虚假、不实资产评估报告等。

四、检查时间、地点和形式

此次检查工作从6月初开始到7月底前结束,地点在省财政干部培训中心(龙呈商务酒店),检查形式采取集中检查。

五、组织领导

为做好此检查工作,省评协成立2018年全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全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。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厅领导担任,副组长由省评协相关人员担任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。

六、有关要求

(一)各检查对象要高度重视、积极配合,于5月21日前将2017年1月1日至9月30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清单和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9月30日之前,且12月31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清单(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)的扫描件报监管部。联系人:吴艳玲;联系电话:0451-53602011;邮箱:364985951@QQ.COM。

(二)有检查人员的资产评估机构,要积极予以支持,妥善安排检查人员工作,保证检查人员按时到岗。      

(三)检查人员要恪尽职守,坚持原则,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地发表检查意见,并对出具的检查意见负责。省评协将根据具体情况评选3-4名优秀检查人员。

(四)对检查发现涉及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》、《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的问题,凡不属于行业自律惩戒范围的,将移交省财政厅。

 

2018年全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集中检查资产评估机构名单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2018年5月16日